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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ST奇信: 关于持股5%以上股东收到江西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今日精选

2023-03-15 19:18:00 来源:证券之星

证券代码:002781     证券简称:*ST 奇信       公告编号:2023-038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
    关于持股 5%以上股东收到江西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


【资料图】

  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没有虚假

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
  近日,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或“奇信股份”或“*ST

奇信”)持股 5%以上股东新余高新区智大投资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新余智大投

资”)、叶家豪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证监局(以下简称“江西证监

局”)的《关于对江西新余高新区智大投资有限公司、叶家豪采取出具警示函措

施的决定》[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(2023)8 号](以下简称“警示函”),江西证

监局决定对新余智大投资、叶家豪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。现将相关内容公

告如下:

  一、警示函的内容

江西新余高新区智大投资有限公司、叶家豪:

  经查,江西新余高新区智大投资有限公司、叶家豪存在以下违规行为:

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你们持有的*ST 奇信股票进行了司法冻结,合计冻结数

量 26,843,255 股,占奇信股份总股本的 11.93%。你们未及时通知公司并配合其

履行信息披露义务,迟至 2021 年 10 月 20 日才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,违反了

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 182 号)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。

告知书的公告》,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,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。截至

目前,调查尚未结束。因融资融券业务发生逾期违约,2022 年 4 月 29 日至 2022

年 11 月 11 日,新余智大投资通过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用账户持有的*ST 奇

信股票被强制平仓。截至 2022 年 11 月 11 日,新余智大投资所持*ST 奇信股票累

计被强制平仓减持 674.16 万股,占*ST 奇信总股本的 2.9963%,成交金额

间,违反了《上市公司股东、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》(证监会公告(2017)9

号)第六条相关规定。

  根据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第五十二条、《上市公司股东、董监高

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》第十四条等有关规定,我局决定对新余智大投资、叶家豪

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。

  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,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 60 日内向中国证

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 6 个月内向

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复议与诉讼期间,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。

  二、有关情况说明

《证券法》《上市公司股东、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》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

票上市规则》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减持

股份实施细则》等相关法律法规、规范性文件的学习,督促相关人员严格遵守有

关规定。

管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。

  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《证券时报》《中国证券报》《上海证券报》《证

券日报》和巨潮资讯网(www.cninfo.com.cn),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

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,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,注意投资风险。

  特此公告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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